近日,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新余智大投资、叶家豪收到江西证监局的《关于对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、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,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新余智大投资、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上述股东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迟至2021年10月20日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,违反了相关规定。同时,新余智大投资的相关减持行为均发生在*ST奇信被立案调查期间,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11.93%公司股份被冻结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披义务等,*ST奇信持股5%以上股东收江西证监局警示函
近日,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新余智大投资、叶家豪收到江西证监局的《关于对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、叶家豪采…